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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 索引号:430S00027/2011-0003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11-09-19 11:39
        • 名称: 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涟钢于1958年建成投产,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年产钢450万吨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2005年拥有总资产173亿元,年销售收入近130亿元,在岗职工16062人,是中国南方重要的板带材和型棒材生产基地,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300家工业企业之一。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涟钢较早提出并推行了以法律风险防控为重点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和维护企业权益为目标,从抓机构、岗位、职责“三到位”入手,推进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由救济型向预防型转变,由参与型向参谋把关型转变,由粗放事务型向精细管理型转变,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依法经营决策机制有效建立,法律管理效率与企业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同步提升,有效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赢得了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质量管理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1-2005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十佳诚信国有企业”等数十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一、建立一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如何依法科学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权益已经成为至关企业兴衰成败的十分重要的课题,无数事实和经验教训证明,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既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寻求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涟钢党政组织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从1987年开始就设立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始终把依法治企工作纳入公司重要工作日程。
          (一)确立总法律顾问在风险控制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机构
          在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涟钢决策层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取得了广泛的认同。在思想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公司于 2003年5月正式向省经贸委申请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得到其大力支持,进入第一批试点工作单位,并于年底正式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岗位,决定由分管企业法制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由专门的部门去完成,而且部门的工作必须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受到相当的重视。在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风险管理机构,2004年2月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室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律事务部,下设诉讼事务室和非诉讼事务室,作为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和法律事务管理的专门管理机构。为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2005年元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公司律师事务部,与法律事务部合署办公,实现了公司律师制度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协调运行,优势互补,有力促进了企业依法治企和法律维权工作。
          (二)注重专业素质,配备法律专业人才实行归口管理
          由于防控法律风险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在涟钢这样一个股权多元化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诉讼和非诉、国内和涉外的业务都非常多。因此,选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加强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都非常重要,这关系到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最终成效。在法律人才的选配上,从公司到法律部门本身都非常重视,法律事务部部长由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任,另聘任一名法律专业人员为副部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法律顾问从公司内部具有律师或法律顾问资格的专业人员中聘任,并根据任职条件和要求,实行一至三级和助理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制度,并通过公司律师制度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协调运行,更好地发挥法律人才的优势互补。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现配备11名法律专业人员,具备律师资格的7人,具备法律顾问资格的9人。对企业法律专业人员内部实行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分工,定期交叉轮换,并对每个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要求,同时通过送外培训、学习和内部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三)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员工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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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制度的执行,关键还是人。我们在注重建制的同时,丝毫没有忽视对员工法制意识的培养,这同样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中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把员工法制教育和提高员工法制意识作为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普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企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公司通过举办法制学习培训、编印学习辅导资料、创建“涟钢法制在线”网页、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知识教育。同时,各部门和单位针对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区域、岗位和人员,根据法律风险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防控教育和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法律风险的信息收集、识别和评估程序,了解企业法律风险联合防范的各项要求,能够提出和采用防控法律风险的各种措施,有效提高法律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法律风险防范教育使广大员工认识到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管理环节,树立了防控法律风险以管理为主、以事前为主、以预防为主的理念,增强了员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了依法管理企业能力。
          二、构建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夯实法律风险防控基础管理
          为确保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涟钢突出抓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法律风险管理有章可循,运行高效。
          首先,在规范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管理流程方面,先后制订了涟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法律事务外委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代理管理办法》等制度。
          其次,在规范企业内部法律事务业务方面,制订了《法律顾问岗位职责》、《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承办责任规定》、《法律顾问合议规则》、《法律事务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办案费用和诉讼费用管理与办案奖励办法》等规则,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和工作标准,重大法律事务实行法律顾问合议制度,对处理的每项法律事务建立相应的台帐管理,通过月度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对每位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再次,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方面,我们先后制订了涟钢《合同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工商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和《证(照)管理办法》等专项规章。
          通过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不断分析、总结,涟钢2005年出台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从企业法律风险成因与特征、防范对策、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方面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系统的分析和具体的要求,并将企业法律风险归类为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知识产权、公司治理、重大经济活动、其他等七大种类,对每类纠纷进行了识别和明确了具体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由总法律顾问负责总体协调,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
          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轨道
          三、规范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保障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不但要注重制度的建设,更要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才能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治理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操作流程,确保各流程控制点的全面到位,实现依法经营管理。
          一是收集法律风险动态信息。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收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因素和信息,由法律事务部建立法律风险信息资料库。
          二是识别和评估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大经营活动、重大利益和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法律风险及影响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般法律风险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认法律风险分布的点、线、面和防范重点。
          三是发出预警通报。对公司层面影响较大的法律风险,由法律事务部研究规避、防控对策,提出具体防范措施,报公司总法律顾问,并通过内部网向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发出预警通报。
          四是监督检查与考核。按照法律风险预警通报的要求,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具体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公司法律事务部与各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共同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认真总结,持续改进。法律事件处理完毕后,法律事务部要进行总结分析,对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重点分析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制订与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对策,确保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运行
          实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注重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将法律事务工作融入各项企业管理工作中,全面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真正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总法律顾问参加、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列席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其他涉及到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和谈判活动均要求法律顾问参加,法律顾问对所处理事务的规范性、合法性负责。
          如从2003年开始,企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资源和物流方面都急需建立新的战略合作伙伴,以何种方式支持这类伙伴,是提供贷款担保,还是合作出资共同建设?我们法律顾问对此提出解决方案,以预付采购货款的方式签订有关协议,这样即可回避担保的风险和企业之间贷款的法律障碍,又无需派出力量参与其内部管理,同样可以够达到企业的战略目的,促进企业的经营发展。企业采纳了法律顾问的建议,运作情况也令合作双方满意。
          (二)规范合同、证照和印章管理。合同是企业对外经济往来的纽带,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载体,我们把合同管理作为法律事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全公司确立了“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凡需加盖企业行政印章的合同,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查;须使用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文本;重要、复杂的非格式合同,应经法律事务部审查后才能签订盖章,并建立了合同(协议)审查电子管理台帐。同时对许可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资格证明进行归口管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如涟钢与湖南盈德气体公司2001年洽谈签订原供气合同时,由于聘请的社会律师参入深度不够、把关不严,诸多条款特别是价格调整法则、合同期限对涟钢颇为不利。为降低生产成本,涟钢与盈德公司启动降低气体价格谈判以来,进展非常艰难,处于僵持状态。为打破僵局,我们法律顾问深入研究供气合同及补充协议,仔细查询盈德公司及所属娄底分公司工商档案,发现其一直未能取得气体生产许可证,所属娄底分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现超经营期限生产经营,属无证经营。我们法律顾问创造性运用行政处罚和谈判施压相结合,主张双方所签订的《供气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因盈德公司及所属娄底分公司的无证(照)生产、销售行为而导致不能继续履行而予终止,从而启动重新洽谈、签订新供气合同工作,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了重大成效,据财务估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采购成本1000万元以上。
          (三)规范企业授权委托(代理)行为。一次性经营活动的授权委托证书经法律事务部审查,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后统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单项经营活动的授权委托证书经法律事务部审查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发;代理企业诉讼、仲裁、听证等争诉事务,由法律事务部直接审查和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和工商登记管理。法律事务部归口管理企业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登记以及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年审、证照复印等工商协管工作,同时负责建立企业防御商标体系,申报注册关联商标与驰名商标,协助业务部门管理企业专利,维护企业无形资产,推进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2002年8月,我们法律顾问在调研中发现,每三年一次的省着名商标评选,由于内部责任不清,涟钢“双菱牌”商标没有申报参选,而申报截止日期只剩三天,法律顾问即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并得到采纳,在法律顾问的具体负责组织下,申报工作最终通过评审,涟钢“双菱牌”商标再次被评为省着名商标,为申报全国驰名商标创造了又一个有利条件。同时,法律顾问在办理该项工作中发现有人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涟钢”牌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使用的商品范围与涟钢“双菱牌”商标使用范围一致,若该恶意抢注成功,后果难以设想。法律顾问及时从依法维权和建立企业防御商标体系方面提出分析意见报公司领导,在得到公司的肯定和支持后,法律顾问及时对恶意抢注行为依法提出了商标异议,恶意抢注“涟钢”商标的申请被国家商标局裁定驳回。同时立即申报了“涟钢”等系列防御性商标36件,并建议申报“双菱牌”商标为全国驰名商标。
          (五)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障碍,法律顾问按照职责要求向公司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司法建议书,以规避法律风险。
          (六)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辅业改制、主业资产重组、征地拆迁、合同谈判和签约、物流与原材料采购战略投资考察和法律论证、工程和设备的招标、职工奖惩审查、重要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审查等专项工作。重要的专项工作,如主业重组、辅业改制,公司还专门成立政策法律事务组,为专项工作提供系统的法律咨询与服务,确保企业改革改制等各项工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七)细分企业合作伙伴,形成防控法律风险利益共同体。涟钢将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把供应商和客户管理作为重点环节。根据合作方的资信状况、业务往来情况等将合作伙伴细分为战略合作伙伴、重点合作伙伴、一般合作伙伴,从而开展不同层次的合作,与战略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重点伙伴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与一般用户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责,根据不同合作伙伴的级别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把潜在的法律风险明确化,并约定分担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以实现共赢的目的。
          (八)代理企业诉讼(仲裁)。公司规定本企业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纠纷调解等争诉法律事务,由法律事务部归口管理和委派法律顾问代理或外委社会律师代理,业务部门指派专人配合。妥善处理纠纷案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后防线。几年来,全公司法律顾问精心准备,积极应对,为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五、求真务实,追求卓越,企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一)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涟钢通过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极大地提升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为全面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十五”期间,涟钢技改建设达100亿元,生产能力从“十五”初产钢100多万吨上升到450万吨,特别是2005年涟钢经受住了严峻的市场考验,实现产钢402.5吨,利税总额11.5亿元,利润4.64亿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今年1-9月已累计产钢318万吨,实现利润5.29亿元。随着企业包括法律事务在内的各项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稳健发展,已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板带材和型棒材生产基地,展示出向更高目标迈进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企业经营风险有效规避,避免和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法律事务部和全体法律顾问积极转变法律服务方式,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由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供法律保障扩展到经营决策环节全过程参与,有效防范了企业经营风险。同时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运用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为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法律顾问的积极参与和发挥作用,三年多来给企业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上亿元。
          (三)处理重大法律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纠纷逐年减少
          通过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和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涟钢处理重大法律问题,化解法律风险的综合应对能力明显增强,法律顾问忙于应对诉讼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2003年以来至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逐年减少,重大法律诉讼纠纷为零,法律顾问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如何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纠纷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通过法律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企业法律纠纷。
          (四)合同管理工作得以强化,企业合法权益得以切实维护。
        2003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查业务部门移送的各类重大(要)合同(协议)820余份,从规范性、合法性角度对每份合同提出了审查或修改意见,最大程度降低了合同法律风险。近3年来,企业未发生一起新的合同纠纷,合同的兑现率和履约率明显提高,企业也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4年被评为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五)企业防御商标体系逐步建立,工商协管进一步增强。
          通过持续注册36件“涟钢”等系列防御性商标, 涟钢防御商标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双菱牌”商标连续四届被评为湖南省着名商标。通过强化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年审、证照复印工作,限期清理违规挂靠、担保行为及注销三级分(子)公司,规范企业名称使用管理行为,公司工商管理得以切实增强,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工商管理缺位而引发新的经济纠纷或行政纠纷案件。
          涟钢通过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科学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加强法律事务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有益的成效和经验:决策层认识到位,实现坚强有力的领导,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首要前提;主管部门的有力推动,建立一支得力的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强大动力;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强化职能,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关键;积极参与,上下联动,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保证。
          面对国内外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面对纷繁复杂的经营环境,通过法律风险控制手段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重大法律风险的发生,已成为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和必然要求。涟钢将进一步开拓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法律风险预见和防范能力,将法律风险防范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建立起稳定的管理流程,以更好地适应新变化、新形势,妥善解决新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内涵和外延,形成有效应对机制,实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规范化、系统化运作,努力把涟钢建设成为具有永续竞争力的卓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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